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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教育工会《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总工会〈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的意见〉的通知》
2016-12-02 11:27  
自治区教育工会《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总工会〈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的意见〉的通知》
发表于:2011年4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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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教育工会《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总工会〈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的意见〉的通知》  
新教工[2010]14号  二○一○年五月二十五日

        自治区组织部、自治区总工会《关于印发〈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新党组通字[2010]28号)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已于2010年5月14日印发,现将该文转发你们,请你们以全区传达贯彻《意见》精神为契机,积极推动党建带工建工作,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。为此,特通知如下:  
        一、各级教育工会要在积极推动各级教育科技党政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精神的同时,组织教育工会干部和教科职工认真学习文件,领会精神实质,明确党建带工建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,明确党建带工建的主要任务与组织领导,切实把党建带工建落到实处。  
        要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带工建协调联动机制的形成,建立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、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明确各自职责,定期交流情况,并以此推动和完善行政与工会联系(联席)会议制度的建设;要积极创造条件,帮助党委(支部)建立党建带工建联系点;要积极协调党委(支部)将工会组织建设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,纳入党建目标管理与考核体系,将工会组织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步加强、同步推进,同步检查落实,同步考核讲评;要敦促“要明确一名党组织负责人分管工会工作、一名行政负责人联系工会工作”文件规定的落实,积极推动党建带工建在全区教育科技系统迅速铺开。  
        二、各级教育工会要以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精神为契机,扎实推动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,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,不断增强工会工作的凝聚力。尤其要抓好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。凡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历与非学历办学机构,都必须按照《意见》要求,依法成立工会组织。教职工在25人以上的要建立单独的基层工会委员会;25人以下的,可以建立多家办学机构联合组建的联合工会,也可以单独建立工会小组,在上级教育工会指定的工会组织领导下开展活动。民办学校已经成立党组织的,党组织要承担起领导工会工作的职责,尽快组建工会,发挥工会作用;尚未成立党组织的,要先行组建工会组织,依托工会开展党的工作,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。  
        200人以上的单位要依法配备专职工会干部,200人以下的单位要依法配备兼职工会干部。专兼职工会干部待遇要按照自治区党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》(新党发[2006]5号)关于“各产业厅局工会主席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主席,按同级副职配备”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总工会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》中关于“基层企业工会主席人选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并享受党政副职待遇(兼职的原职务、待遇不变),教育……等单位基层工会主席的人选,根据上述精神办理”的规定执行。即:工会主席按本单位副职配置、副主席按部门正职配置,是党员的应进入党委(支部)、不是党员的应列席党政领导会议。兼职工会主席必须确保有30%的时间和精力主抓工会工作,并按本单位相应职级计算工作量,享受相关政治经济待遇。  
        兼职工会干部一般按每周不低于1个工作日专门参加工会工作,单位行政应为其适当减轻其他工作负担,其兼任工会工作的业绩计入本人年度工作业绩;教师兼任工会工作的,其任职年限折半计为班主任龄,并按每周1个工作日计算为其考核、晋级、评定职称的教学工作量。  
        三、各级教育工会要以推动党建带工建为契机,不断加强思想、组织、队伍、作风建设,不断强化教职工队伍主力军意识和建功立业意识,进一步坚定全体教科职工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、对社会主义的信念、对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和对党和政府的信任,以争创 “工人先锋号”和 “维护民族团结好职工、正确教育子女好家长、遵纪守法好公民”活动为载体,不断激发教科职工群众的责任感与创新活力,广泛动员各族教科职工积极投身于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,为建设政治稳定、民族团结、经济繁荣、社会进步的美丽新疆积极建功立业。  
        要不断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,不断强化工会工作服务教育教学和科学技术研究这个中心、服务社会稳定这个大局、服务职工群众这个宗旨,转变作风、深入基层,倾听民声,反映民意,维护民权。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制度,完善教科职工代表大会和校院务公开制度。民办学校要积极推行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制度。积极创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好、组织网络健全好、履行基本职责好、服务职工群众好、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的“五个好”基层工会组织,以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基层工会工作上水平。  
        四、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要积极主动向党组织和学校行政领导汇报,提交工会组织依托党建带工建加快基层组织建设的方案计划,提出工会解决工会工作与教职工队伍建设瓶颈问题的意见,推动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深入开展。  
凡是民办学校组建任务没有完成的地州市,必须以此为动力,在年内完成民办学校工会组建任务;凡是临时聘用或非在编职工没有全部吸纳为工会会员的,要在年内登记入会。凡是工会工作组织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不健全的,要以《意见》为依据,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与落实。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工会七大“打破平庸、锐意进取、突破重点、创新发展”的工作方针,以《意见》颁发为契机,以锐意进取、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与工作姿态,认真抓好五项工程,努力实现三个目标,推动教育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。  
        附: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的意见》的通知(新党组通字[2010]28号,二○一○年五月十二日)  
       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指出,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,活跃基层,打牢基础。中央办公厅中办发[2010]12号《通知》指出,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、争当先进个人活动。胡锦涛同志指出,工会要“扩大覆盖面、增强凝聚力”。全国总工会提出坚持哪里有职工、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。为了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,现提出以下意见。  
        一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的重要性  
        随着新型工业化、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,包括农民工、各种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在内的职工人数不断增长,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,成为推动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。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工会工作是党的建设在群众工作中的具体延伸。在新疆迎来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形势下,工会组织团结职工跨越发展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。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,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,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,是加强党对工会工作领导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,。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、密切党同广大职工群众联系的迫切需要。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深入实施稳疆兴疆、富民固边战略,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,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的重要性,切实把党建带工建抓紧抓好。  
        二、正确把握基层党建带工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  
        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,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推动新疆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为目标,以扩大工会组织在基层的广泛覆盖为重点,以提高基层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为核心,通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全面带动基层工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,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、创造力,更好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,为稳疆兴疆、富民固边作出更大贡献。  
        紧紧围绕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、把长治久安工作搞扎实,谋划推进加强基层党建带工建,完善基层工会组织设置,扩大组织覆盖,创新工作方式,丰富活动载体,健全保障机制,做到哪里有职工、哪里就有工会组织,工会组织发展到哪里、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。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,实现基层工会组织在城乡基层全面覆盖,各类组织全部建立工会组织;创建一大批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好、组织网络健全好、履行基本职责好、服务职工群众好、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的“五个好”基层工会组织。  
        三、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带工建  
        (一)加强思想建设,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。党组织要领导工会组织、组织职工群众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,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,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更好地凝魂聚气、强基固本,进一步坚定职工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、对社会主义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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