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大工字〔2018〕29号
关于做好我校30年教龄教师及从事教育
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表彰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自治区教育工会文件精神,为表彰在教育战线辛勤耕耘、无私奉献30年的教师,自治区教育工会和新疆大学将于2018年教师节前夕对我校30年教龄的老师及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进行表彰,现就做好我校30年教龄教师及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:
一、表彰对象
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,履行《教师法》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的在职教师和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(符合《新疆大学对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进行表彰的有关规定》新大工字【2016】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教职工)均可申报。
30年教龄计算方法:自本人从事教学工作至2018年7月31日止,满30年教龄,中途调离教师岗位、外出学习的时间不得计入教龄。
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教职工计算方法:
1.从在教育系统正式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已满30年。
2.从事教育工作年限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的时间来计算,若该教职工中途调离教育系统,后又转回教育单位岗位,则调离期间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。
3.原教育系统正式工作人员,经过组织批准,选送到各类学校脱产进修、学习、出国留学,或应征入伍,且学习、服役期满后回到教育系统工作的,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可连续计算。
4.原教育系统正式工作人员,个人辞职上学,或自费留学,或停薪留职从事非教育工作,现又回到教育系统工作的,辞职、留职的时间不得计入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。
二、填报要求
1.教师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自治区三十年教龄教师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2.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新疆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登记表》一式两份。
3.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党委(总支)、工会要对教师填写的表格严格审查,特别是要确保每位申报人员的姓名准确无误,民族同志的姓名必须填写全名(含父名)并翻译成汉文。
4.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统计材料报校工会,逾期不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校工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,到人事处进行档案核对。
联系人:努尔扎提 联系电话:8583911
附件1:《自治区30年教龄教师登记表》
附件2:《新疆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登记表》
中国教育工会新疆大学委员会
2018年5月22日
附件1:自治区30年教龄教师登记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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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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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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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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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或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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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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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教起止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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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
简
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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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 校 工
会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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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 校 党 政
审 查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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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市教育工
会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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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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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 章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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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州市教育
工 会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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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 章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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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州 市 教 育 行 部 门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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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 章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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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教育工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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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新疆大学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登记表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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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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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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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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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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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称或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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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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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教起止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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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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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
作
简
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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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 门 工
会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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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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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 位 党 政
审 查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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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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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 疆 大 学
党 委 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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盖 章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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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30年教龄 教育工作满30年 教职工 表彰 通知
新疆大学工会 2018年5月22日印发